【獎學金】 馬偕紀念醫院補助「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辦法」申請(各科學業總平均70、操性75,實習75以上) ,欲申請者11月28日前交系辦

旨: 檢送本院「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辦法」及相關表件,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學生申請,至為感銘。
 
明:  
一、 本院為鼓勵護理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照顧服務,培育學生並提供適當就業機會,特制定「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辦法」,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。
二、 獎助對象:各大專院校護理系(大學或四技三及四年級)、二技(一、二年級)及五專護理科(四、五年級)之在學學生,延畢生、研究生及在職進修班學生不適用本辦法。
三、 獎助條件:受獎助學生初審申請資料,須提交最後一學年學業成績七十分;實習成績七十五分及操性成績七十五分以上(含);初審資料通過,另安排面談,符合資格者擇優獎助。
四、 活動期間:
(一) 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(目前為大學或四技四年級、二技二年級及五專護理科五年級學生)申請至114年05月31日申請截止。書面通過者,以信件通知安排至本院進行工作面談。
(二) 114學年度應屆畢業生(目前為大學或四技三年級、二技一年級及五專護理科四年級學生)申請至113年12月31日申請截止。書面通過者,以信件通知安排至本院進行資格面談。
五、 獎助金內容及履行就業之義務年限:申請一學年獎助金額壹拾貳萬元整,需至本院服務一年;申請二學年獎助金額貳拾肆萬元整,需至本院服務兩年。申請學生經本院覆核通過並完成簽約及到職手續,即將獎助金匯入申請獎助學生之帳戶。
六、 本院為讓學生瞭解在本院之職涯發展、獎助金申請方式,於開學後可擬至貴校洽商舉辦說明會,敬請函轉所屬協助辦理。
七、 隨函檢附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辦法、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申請書、馬偕紀念醫院獎助金申請推薦信。
八、 申請時間:依申請截止日(以郵戳為憑),申請文件經貴校護理科系主任核章後寄至10449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2號,護理部李玉霞督導收。
九、 本專案說明會承辦人:護理部李玉霞督導,聯絡電話:02-25433535-2040,mail:hsia@mmh.org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