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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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本院為提升臨床照護水準,鼓勵護理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護理照護,特提供補助護理學生獎助學金,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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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學業平均成績70分(含)以上,且各科及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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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實習平均成績75分(含)以上,且各科70分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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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操行成績75分(含)以上,且無警告以上處分記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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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另具護理師證照、原住民身份或中低收入證明者為優先錄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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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獎助額度及年限:依獎助條件各項成績之基準核發,每學期5~6萬。獎助年限以學生修業年限為上限,最少可申請獎助1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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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領取獎助學金者畢業後至本院報到服務,服務年限依實際受領獎助之學期數計算,一學期服務六個月計算(不含培訓期3個月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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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申請方法:備齊「護理公費生獎助學金申請表」、「獎助學金合約書」、「成績單正本」,等文件後,向校方經辦單位提出申請,審核通過造冊送交本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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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|
隨函檢附「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長庚醫院護理科系學生獎助學金作業辦法」及公告海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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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|
本院聯絡人:護理部聶孝萱護理師,分機5221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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