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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學金】屏東榮民總醫院113年度「醫事職類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實施作業規定」,欲參加者(申請資料請於 113/10/7前交系辦), (各科學業總平均75、操性80以上) 由護理系主任推薦。

旨: 檢送本院113年度「醫事職類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實施作業規定」,惠請協助公告學生周知並鼓勵符合其資格學生踴躍申請,請查照。
 
明:  
一、 申請對象:各大專院校護理系,專科四年級下學期、大學或四技生三年級下學期、二技一年級下學期。
二、 申請條件如符合下述其一資格:
(一) 前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 75 分(含)以上。
(二) 操行成績 80 分(含)以上或甲等。
(三) 前學年度該班成績前 1/3 者,經科、系、所主管推薦。
三、 鼓勵設籍屏東縣學生參與;提供榮民子女或榮民遺眷子女與清寒學生身分保障名額。
四、 獎助名額及金額:
(一) 名額:最多24名。
(二) 五專制:一學年12萬元整。
(三) 大學、四技、二技:一學年度新台幣16萬元整。
五、 申請截止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,申請所需檢附資料請參閱附件「屏東榮民總醫院醫事職類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條件、員額資格金額及方法一覽表」。
六、 申請人應負義務及責任,請詳閱附件「屏東榮民總醫院醫事職類學生獎助學金實施作業規定」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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