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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招募】臺北榮民總醫院請推薦貴校114年護理系應屆畢業生至本院服務。欲參加者(操行甲等/學業78/實習皆80分以上),請於113/2/10前將資料交至系辦

旨: 本院為業務需要,請貴學院(校)推薦本(113)年護理系學士後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暨114年護理系應屆畢業生至本院服務,請查照惠復。
 
明:  
一、 推薦條件:
(一)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。
(二) 學科78分以上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,操行甲等,身心健康,無慢性疾病,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。
(三) 推甄學生以大(專)學護理(科)系(含五專、二技、四技、學士班、學士後護理、護理研究所)應屆畢業生均可。
二、 進用方式:
(一) 經學校推甄,參加甄試後擇優通知體檢,體檢合格者,視缺額依序通知進用。
(二) 到職時具護理證書者,以「契約護理」職稱進用;未具護理證書者,以「契約實習護理」進用。
三、 推薦學生經本院甄試錄取後,預計於114年3月~12月等梯次報到。詳細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資料,由本院另行通知辦理。
四、 請各學院(校)勿同壹名學生重複推甄多處醫療機構,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及本院進用之困擾。
五、 推薦學生請依附件表格列冊,後護系畢業生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以WORD電子檔回傳,其他應屆畢業生請於114年3月15日前以WORD電子檔回傳;另推甄報名表及推薦函於面試當日由學生自行攜帶繳交。
六、 連絡人:吳雅萍護理師(ypwu2@vghtpe.gov.tw),電話02-28712121轉86272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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