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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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推薦條件:貴系(所) 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(113年9月至114年8月期間畢業),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者(不包含最後一學期,須檢附含排名之歷年成績單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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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推薦學生經本院甄選錄取為院聘護理師儲備人員後,將俟出缺情形按錄取名次依序進用,本次甄選儲備至114年10月31日止,男性畢業生若需服役,則保留錄取名額至服役完畢後接獲通知一個月內報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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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進用時具有護理師證書者,以院聘護理師進用;未取得護理師證書者,以實習護士進用,且需於畢業後一年內取得護理證書,若無法取得者,則應於次月離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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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需俟取得護理師證書並報經勞動部許可後方得進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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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經確認錄取後,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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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本院訂於114年4月20日(星期日)上午8點假本校醫學院301、302講堂舉行筆試及面試,請轉知被推薦人依上開時間、地點參加甄選,試場座位安排再請至本院人才招募網頁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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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檢附「本院護理部簡介」、「推薦畢業生名單」及「甄選登記表(含學經歷、證照及人事查核授權書及身分證影本黏貼單張)」,請於114年3月21日前將推薦畢業生名單、甄選登記表及含排名之歷年成績單等資料寄送本院人事室,另請將推薦畢業生名單電子檔Email至030585@ntuh.gov.tw,相關檔案可至本院網站自行下載(路徑:訊息專區/人才招募/徵才資訊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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