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【獎學金】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獎助金辦法 (申請資料請於115/5/15前交系辦),欲參加者(操行80、學業70分以上、實習75以上)

旨:

有關本院補助護理系學生獎助金申請事宜,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申請,請查照。

明:

 

一、

本院為提升臨床醫護水準,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當的就業機會,鼓勵護理科(系)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照顧服務,提供護理科(系)學生獎學金補助,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。

二、

獎助對象:護理科(系)最後二學年之在學學生。

三、

獎助條件: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年學業成績70分以上,實習成績75分以上及操性成績80分(含)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

四、

獎助內容及期間:提供每名學生獎助金每學期六萬元整,一學年共12萬元整。獎助期間為最後二學年之在學期間上下學期,共4學期。

五、

申請方法: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提出申請表、申請前一年成績單(需正本)及相關資料,經學系(科)用印後於計畫申請截止日前 (以郵戳為憑)寄送至本院護理科。

六、

申請方法: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提出申請表、申請前一年成績單(需正本)及相關資料,經學系(科)用印後於計畫申請截止日前 (以郵戳為憑)寄送至本院護理科。

七、

檢附獎助金申請表及獎助金合約書各1份供參考。

瀏覽數: